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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生活
春华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人:来源:发布时间:2021-12-05浏览:1751
文章摘要:

依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和徐州市教育局、新沂市教育局《关于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我校将于2021年9月6日起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课后服务遵循“学生家长自愿、学校开展实施、安全共同管理”原则,每学期申请一次。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,由家长填写申请表,并上报班主任,经学校审核批准后,方可参加课后服务。

二、领导小组

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。校长任组长,副校长任副组长,各年级主任任成员。具体安排如下:

 长:陈慧敏

副组长:牛淑贤、马敏、陈士勇、池春华、吴新明

 员:各年级主任

三、服务对象

春华小学全体学生。

四、服务时间

2021年9月6日起,至本学期结束,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除外,特殊情况若有变动另行通知),课后服务至每天下午放学后2小时

、服务内容

由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课后作业,同时开展艺术、体育、劳技、阅读、社团等活动,培养兴趣,发展特长,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。家长提交申请,学校审核通过后,进行学期一次性缴费。(残疾儿童及建档立卡户学生实施免服务费)

六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。

、相关事宜

1.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课后服务;

2.学生在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安排,学校负责学生的课后服务安排以及在校安全问题;

3.家长承担学生接送过程的安全责任:

4.家长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课后服务活动。

八、监督电话:0516-6990 5926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沂市春华小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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