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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公开
新沂市春华小学实木办公桌采购招标公告
发布人:宋恒欣来源:未知发布时间:2018-08-15浏览:1994
文章摘要:

新沂市春华小学实木办公桌采购招标公告

   

我校暑假开学将进教师20余名,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,报请市教育局领导经批示后,计划采购教师实木办公桌20套(桌+柜)。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:

 一、项目名称办公桌

二、采购方式:实体店询价

三、采购预算:一共20套,预算金额为叁万壹仟贰佰元整(31200.00元)

四、采购项目简要说明

    1、本项目为询价采购,供应商在供应同质同品牌型号的物品时,取最低价中标,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。

2、所采购的办公桌必需按照规定的参数生产,不得更改招标方案的任何参数。如果所供应物品经检验不符合要求,我校有权解除合同,不支付货款,所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自己负责。

    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,报价总价包括:设备及材料费、运输费、安装费、质量保证费。

    4、供货方需开具国家税务局认可的正规机打发票,不可用收据代替,如开具发票不符合财税部门要求,需免费重新提供发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五、投标人资格性检查材料明细表

 

序号

资料名称

提供方式

备  注

原  件

复印件

1

投标人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

现场备查

按要求装订

2

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(格式)

按要求

装订

--

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

投标的提供

(2)《法人代表身份证》

现场备查

按要求装订

(1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格式)

按要求

装订

--

授权代表参加

投标的提供

(2)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》

现场备查

按要求装订

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

现场备查

按要求装订

3

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证明材料

--

按要求装订

信封密封

4

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格式)

按要求

装订

--

5

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

现场备查

按要求装订

6

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

--

按要求装订

必须提供厂家资质资料:

1)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

2) 绿色环保许可

六、报价文件接受时间及地点

   报价文件接收开始时间:  2018    8    18  14  30

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  2018    8    18  18  00 

报价文件接收地点:新沂市春华小学。

报价文件接收人:宋恒欣

七、报价文件递交方式

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,将投标相关文件密封送达报价文件接收地点。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。

八、其他应说明事项

(一)投标保证金

本项目投标保证金:人民币¥1000 元整,请用信封密封好后随同报价文件一起交给接收人,未中标者竞标后退还,中标者待供货并安装完毕后退还。

(二)货物验收及货款支付

  货物安装完毕后,经我校及教育局领导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,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。

(三)开标时间:

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情况另行通知开标时间。

九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

采购人联系人:  宋恒欣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  1365522371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新沂市春华小学  2018年8月6日

 

十、外观及尺寸:  120长×60高×110高  (单位:厘米,板厚1.8厘米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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